安乐死合法化
5分(高于100%的稿件) |3020|1
|标签:安乐死
质量审核通过
预览:
谢谢主席,各位晚上好,现在由我来为大家作总结陈词。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贵我双方不才未曾生于忧患,但是百年过后,难免身体抱恙,痛苦难当,那时若还不能合法的死于安乐,未免太过悲剧了。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首先请让我指出对方辩友精彩辩论中的一些漏洞:第一,认为人是社会人,出于义务不应该自私的选择安乐死的观点有失偏颇。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难道在为社会慷慨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之后,在痛苦的生命最后时光,还不能平静的死去,还要为他人着想吗?您持此观点是不是太残忍了呢?第二,缺乏人文关怀。对方辩友提出安乐死的合法化会导致医学发展的止步,且不论安乐死对医学发展究竟有多大阻碍,只是那把垂死之人,痛苦之人当做医学实验的小白鼠,为了医学发展而发展医学的行为,就着实让人胆寒。第三,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对方辩友讨论的被安乐死的问题,以及安乐死应用中的不规范情况,事实上这些情况仅......
首次登陆送10下载券,推荐使用QQ一键登录
还剩724字未浏览,请下载查看。
稿件实际排版优于文字预览排版。
本站所有稿件均支持编辑
稿件总字数:1113字
以下原因请及时向底部邮箱反馈,我们会尽快核实处理:
1.内容与辩题不符;
2.稿件文件无法打开;
3.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4.稿件内容与网络稿件雷同;
5.侵犯您的版权。
上一篇:中国应该将安乐死合法化一辩稿
下一篇:人际交往中,隐忍更能消解矛盾
免责声明:
本站提供的稿件均来自用户上传,若本站收录的稿件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网页底部邮箱地址来信,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