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奇案中存活的四人无罪一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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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辩论稿件,辩论辩词,法律,价值倡导,判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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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对方辩友,在开始之前能否跟我一起想像一个画面,在一个与世隔绝的,漆黑一片的,没有食物,没有水,只有最后一丝生命气息的洞穴,五个被困山洞的可怜人,正面临着生与死的选择,要么五个人一起被活活饿死,要么利用当时最为合理的投骰子方式来决定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使另外四个人继续存活。对方辩友,如果是您,您会怎么选?故我方认为,洞穴奇案中的四人无罪。首先,当时社会的法律对于该案没有管辖权,所以不应该依据当时的法律判罪。我方承认管辖权是以领土作为基础的,但是这一原则的基础假定是当一群人共同生活,共存于地球上同一特定区域时,才可能把同一种法律秩序强加给他们。所有的法律也是以此为基础的,但是本书原文也描述到当他们做决定时是远离我们的法律秩序的,在那座被巨石所隔离的洞穴中,他们并不处在任何国家的领土上,而是在远离我们领土千万公里之外的一座“地下牢狱”里;在那座地下牢狱中,他们所处的已经不再是一种“文明社会的状态”,一种“人们可以和谐共存”的状态,而是处在一种不受当时法律管辖的状态,但即使是在这种状态之下,他们一开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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