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攻击不可以被视为武力攻击,不能在现实生活中用武力攻击报复 一辩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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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网络攻击,僵尸网络,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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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辩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网络攻击是指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计算机网络或个人计算机设备的任何类型的进攻动作。而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余民才在论文《“武力攻击”的法律定性》把叙利亚战争、阿富汗冲突等武力攻击定义为已发生的或迫近的最严重的非法使用武力形式,是武装的侵略或武装的干涉。视为即看成、看做。我方认为将网络攻击视为武力攻击,在现实中同态复仇的观点是不可取的,我方对能否视为的判断标准是武力攻击的范围是否大部分能概括尽可能多的囊括,对能不能的判准是使用武力报复是否会带来更多的损失、更大的伤害。接下来阐述我方三个观点。网络攻击的四个基本特点完全不同于武力攻击。去年河北经贸大学发表的《计算机网络攻击国际法问题研究》论文中明确指出,网络攻击在发生场所、攻击方式、确定性、损伤后果等内容上具有与传统军事行动作战手段不同的特点。传统军事行动是通过动能武器发动的,发生在实际存在的领域,具有确定性,被攻击国可以准确及时地实施反击,带来的后果往往只有物质性损伤。而网络攻击在虚拟空间操作,仅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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