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不应该在离婚程序中设置冷静期一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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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婚姻,法律,价值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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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 你们好!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是否支持法院在离婚诉讼期设置冷静期。开宗明义,概念先行。“离婚诉讼期”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冷静期分为不超过20天的“情绪约束冷静期“和60天左右的“情感修复冷静期”。因此,我方的判断标准是“”,我方将从以下观点来论证我方观点。本文来自奥斯兰 www.osolid.com 第一,设立冷静期有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事件。根据人的心理发展,婚姻从危机走到死亡需要一个过程。在此期间,当事人的冲动心理可能会发生变化,从想离到不想离。在外力的介入下,当事人可能心回意转,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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