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不应该为偶像支付情感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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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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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评委以及对方辩友, 大家好! 粉丝偶像文化古来有之,从儒家门徒三千到一部《三都赋》洛阳纸贵,人们对自己所赞同事物的欣赏与推崇从未停止。到了现代,根据《维度采访》统计的数据可知,所谓粉丝竟有八成左右是24岁以下无独立经济来源的幼态青年,而这些青年所粉的偶像,文体明星足足占了七成,有着卓越贡献科学家不足3%。可以说,所谓粉丝偶像文化已演变成了幼态青年与娱乐圈的合力狂欢,而情感溢价则是指粉丝受个人情感的驱使,付出的超过偶像及偶像所创造产品价值的部分,简单来说,可以分为情感与物质两个方面。对与此种行为,我方认为“粉丝不应该为偶像支付情感溢价”,理由有三: 在情感上,当粉丝心中满溢着偶像的绝世美颜,天籁歌喉,谁去注视父母那渐渐苍老的容颜渐渐沙哑的喉咙,当粉丝因偶像的一条消息彻夜不眠,谁去关心父母那佝偻的身躯,当一腔的爱意被豪爽地挥洒在那些存在于海报存在于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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