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应该有边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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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企,企业的社会责任,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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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应该有边界意识谢谢主席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对方辩友一起讨论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要不要有边界意识这个发展的大问题。刚才对方辩友的立论十分精彩,但是我方一点不能苟同。对方辩友一直强调国企在发展贸易中要遵守相应的规则,但是边界意识可不是简单的规则。在《现代汉语大词典》中,边界就是界线底线的意思。而由于国企具有企业与政府的特点于一身,正是其特殊性使得界线是模糊的,底线是冲突的,在这种情况需要遵守哪条边界意识了呢?所以我方认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应该有边界意识,理由有三:首先,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盈利性与政府的便民性的冲突。国有企业作为公有经济的主体,长期肩负改革发展的重任,对国计民生作出了重大贡献。一方面,国企需要需要发展,盈利才有能力为政府纳税,带动经济发展,完成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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