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项技术可以让我们转让生命时间,我们应禁止任何人使用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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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项技术可以让我们转让生命时间,我们应禁止任何人使用立论: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从苏格拉底到海德格尔,从牛顿到爱因斯坦,对于生命时间的思考,贯通着人类智识发展的全过程。人的生命时间不仅是线性流逝的计量单位,更是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的行为主体在朝夕、生灭、因果之间的行为累计,而正如以物易物的模式终将演变为货币金融交易体系,随着需求的广泛化,生命时间市场逐渐形成,自由转让进阶为自由买卖,由金钱标价时间。人是目的而非工具,个体对于自我生命时间的支配与掌控不可被他人取代,将生命时间作为某种标的换取利益既消解了“人”本身的意义与尊严,又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应当禁止任何人使用。第一自由转让时间带来的买卖将人“物化”,人类不再具有作为目的而非工具的独特尊严。文明发展并不意味着所有物品都该被标价,而是应当保留某些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该被让渡的价值。在马克思看来,物化是指社会关系被社会制度所决定,而变成物理性的关系,例如,个别的工人被缩减成劳动力,用劳动力来进行控制、交换、计价、交易。于是,人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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