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适合深刻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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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宗明义,互联网指的是全球性互联网络,即是互相连接一起的网络结构。在本题中具有讨论基本条件的互联网也指一个由网络结构范围广,能提供多人同时线上交流的平台空间。深刻问题指的是在理性的基础上具备引起主观思考与追求本质的能力,而讨论则是有两人至两人以上的交流,如只有一方通过网络热点的思考也不算讨论。判断互联网是否适合深刻问题的讨论,我方认为应该从互联网的环境是否具有深刻问题讨论所需要的条件。基于此,我方认为互联网不适合深刻问题的讨论,论证如下:第一,从网络群体而言,陷入网络环境中的人会缺乏一定的理智辩证思考。著名社会学心理书籍《乌合之众》中提到“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诺依曼1974年在《传播学刊》上发表的论文中指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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