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错过,不可做过一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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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辩论稿件,辩论辩词,选择,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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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错过,不可做过尊敬的评委,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辩题是:宁可错过,不可做过。宁可在《辞典》中的意思是:在不很满意的情况下,权衡利弊得失后,选择其中的一面。错过的意思是失去机会或对象。我方的前提是在不触及法律道德,无危害的前提下,判定标准为在此前提下,面对两难抉择时,从长远角度看,何者心态更有利于发展自身及事务的发展,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我方观点。我方坚持申明一点:错过并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一种主观选择的结果,如同黑格尔所说,这是一种理性的自我决定的自由,在我们生活里,并不缺少凡事都要做的莽汉,但是我们缺少的是那一份敢于错过的勇气,这种错过并非仅仅是一种缺憾,而是对生活的不气馁,是对命运的最后抗争。首先,我方坚持认为宁可错过,不可做过的原因在于: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这一前提下就导致了我们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因此,错过就变成了我们无法避免的事情。上个世纪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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